全量发版时间:2026年6月23日
一、发版内容
1. 预约中心
1.1. 【预约】新建日程支持设置占用时段医生不可预约
版本/权限:预约/号源管理相关权限
其他限制:仅影响线下渠道预约创建、改约场景;若同时启用“号源/预约规则-占用号源”相关配置,则线上、线下预约均可能受日程占用影响
【功能介绍】
在预约看板中新建或编辑日程时,系统新增“勾选后,本日程占用的时段医生不可预约”选项

勾选后,该日程占用的时间段将被视为医生不可预约时段。
后续通过线下渠道为该医生创建预约或修改预约时间时,若预约时间与该日程冲突,系统将阻止操作,并提示“当前时段已被占用,无法操作预约!”。


适用场景:该能力适用于医生会议、外出、培训、临时停诊等需要临时锁定医生时段的场景,避免前台或线下渠道继续将患者预约到医生已被日程占用的时间段。
边界:若患者预约早于日程创建,则以原患者预约安排为准;如后续需要调整、改约或取消,可由门诊根据实际情况人工处理。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进入路径:预约 → 预约看板 → 新建日程 / 编辑日程。
操作方式:
1. 点击“新建日程”或编辑已有日程。
2. 填写日程主题、日程时间、参与人等信息。
3. 勾选“勾选后,本日程占用的时段医生不可预约”。
4. 点击“确定”保存。
保存后,线下渠道在创建或修改预约时,会校验医生在该时间段是否存在已勾选限制的日程;如存在冲突,则不可继续预约。
OpenAPI 创建/修改预约时,也已同步支持该日程限制逻辑,用于保证第三方系统与 PC 端预约校验规则一致。
1.2. 待定预约列表与预约看板体验优化
版本/权限:预约管理/预约相关权限
其他限制:医生选择当前迭代版本按单选处理,多选暂未实现;批量操作仅针对符合筛选条件的“已过期”待定预约
【功能介绍】
1. 待定预约列表整体优化
本次优化调整了“待定预约”列表的展示结构和筛选能力,左侧待定预约区域支持按待定原因查看和筛选,便于前台快速区分不同类型的待处理预约。
待定原因包括:患者时间待定、医生排班待定、加工件未到、需多医生会诊等。列表中会展示对应原因,帮助用户快速判断后续处理方式。


2. 已过期待定预约支持批量处理
针对已过期的待定预约,系统支持批量快捷操作。用户可按医生、过期范围等条件筛选待定预约,并批量更新预约日期,减少逐条处理的操作成本。
批量处理前,系统会统计符合条件的待定预约数量;确认后,将按当前筛选条件批量更新对应待定预约日期。

3. 预约日历与节假日展示更新
预约日历新增节假日信息展示。系统会根据年度节假日配置,在日历中标识法定节假日、调休补班日、普通周末和普通工作日,帮助前台在预约安排时更直观地判断日期属性。
节假日展示规则包括:
● 法定节假日:日期右上角展示“休”标识
● 调休补班日:日期右上角展示“班”标识
● 普通周末:按周末样式展示
● 普通工作日:按默认日期样式展示
4. 预约日历支持双周切换
预约日历支持双周展示模式。用户可在日历中查看连续两周的日期范围,减少频繁翻页,便于安排跨周预约和待定预约处理。
进入路径:预约 → 预约看板 / 待定预约 / 预约列表。

5. 预约列表其他筛选项优化
预约列表顶部筛选项进行了调整,支持更清晰地查看和筛选预约相关状态。部分筛选项调整为多选控件,便于用户同时查看多个状态下的预约数据(医生相关筛选本版本按单选处理,页面以实际可选交互为准)

6. 待定预约时间选择组件更新
待定预约相关时间选择组件进行了交互更新,优化日期、时间选择体验,使用户在创建、编辑或批量调整待定预约时,可以更便捷地选择目标预约时间。

7. 预约面板支持行列切换
预约面板新增行列切换能力。用户可根据使用习惯,在不同排班展示方式之间切换,便于查看医生、日期与时间段之间的预约安排。

常用操作:
1. 查看待定预约:进入预约看板,在左侧“待定预约”区域查看待处理预约。
2. 按原因筛选:在待定预约列表中选择待定原因,快速定位对应预约。
3. 批量处理已过期预约:筛选已过期待定预约后,点击批量操作入口,选择处理范围和新的预约日期后确认。
4. 查看节假日:在预约日历中查看“休”“班”等日期标识,辅助判断预约日期。
5. 切换日历视图:根据页面入口切换单周/双周或预约面板行列展示方式。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需具备预约中心设置权限,无需额外开关。配置或管理入口:设置 → 预约中心设置 → 号源/预约规则 → 预约项目规则配置
2. 患者中心
2.1. 【收费】待处理账单显示合计金额
版本/权限:收费权限
【功能介绍】
打开患者开单收费页面,在待处理账单列表底部查看“费用总额”和“折后总额”。患者存在多张待处理账单时,系统会自动汇总当前列表金额,并随账单变化实时更新。
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需具备收费权限,无需开启功能开关。配置或管理入口:患者 → 开单收费 → 待处理账单
2.2. 【收费】收费页面操作提示优化
版本/权限:收费权限
其他限制:部分内容需启用对应的诊所设置
【功能介绍】
1. 进入患者开单收费或工作台收费页面后,收费自由项会集中显示在“收费自由项”区域

2. 诊所启用强流程或严谨模式时,如患者未完成挂号,“新建账单”按钮会置灰,需先完成挂号再操作收费。

3. 收费人旁会显示权限说明:默认当前账号为收费人需具备初始收款人权限,修改收费人需具备修改收款人权限。

4. 补录退费、收欠费或划扣时间时,最早不能早于账单上一次业务操作时间。

5. 使用储值卡余额收款时,支付方式请选择“预付款”。
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基础提示随版本自动生效,无需开关。新建账单限制仅在诊所已启用强流程或严谨模式时生效。配置或管理入口:患者 → 开单收费;工作台 → 收费;会员与卡券 → 储值卡
2.3. 【收费】牙位联动与同步优化
版本/权限:收费权限
【功能介绍】
1. 如需按牙位数量自动计算收费数量,先在收费通用设置中配置需要联动的项目单位。系统默认包含“牙、颗、牙位”,也可手动添加,最多支持10个单位。

开单时,为已配置单位的收费项目选择牙位,收费数量会根据已选牙位数量自动更新
3. 需要连续添加同一牙位的项目时,先为第一个项目选择牙位,再勾选“牙位同步”。后续添加的收费项目或组合会自动带入最近一次选择的牙位。后续项目牙位不同时,可取消牙位同步或手动修改牙位。
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需具备收费权限。牙位同步可直接使用;如需按牙位数量自动联动收费数量,需先在收费通用设置中配置联动单位。配置或管理入口:配置入口:管理后台 → 收费通用设置;使用入口:患者 → 开单收费
2.4. 【聚合支付】支付稳定性优化
版本/权限:无需额外权限
【功能介绍】
1. 按原流程选择聚合支付并发起收款,系统会自动使用诊所电脑的实际外网地址完成支付识别,无需额外操作。
2. 如仍提示风控或网络异常,请检查诊所网络后联系服务人员。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随版本自动生效,无需开关或额外权限。
配置或管理入口:正常使用聚合支付收款
3. 临床医疗
3.1. 【AI看牙】诊断配置新增自定义诊断优先级
版本/权限:需具备系统诊断配置相关权限
【功能介绍】
1. 后台诊断配置新增优先级字段,支持为各诊断项配置高、中、低、无四级优先级。


2. 配置完成后,优先级将在患者 360 诊断界面的诊断列表中新增列展示。

3. 支持在患者 360 界面按优先级排序,医生可快速聚焦高优先级诊断。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需具备系统诊断配置相关权限
配置或管理入口:设置 → 诊所中心设置 → 智能诊疗设置 → 诊断配置
3.2. 【AI看牙】影像分析症状疑似配置
版本/权限:影像中心相关权限
【功能介绍】
1. 进入影像分析症状配置,新增牙体缺损、残冠、根尖周炎这三类症状的疑似分析,是否输出【疑似】症状,点击开启。

2. 进入患者信息页,点击全口记录-诊断,可以根据疑似过滤查找相关疑似诊断。
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需具备系统诊断配置相关权限
配置或管理入口:设置 → 诊所中心设置 → 智能诊疗设置 → 影像分析症状配置
3.3. 【AI看牙】侧位片新增测量项目
版本/权限:AI看牙相关权限
其他限制:需开通AI看牙功能
【功能介绍】
1. 针对 AI 看牙侧位片头影测量分析模块,新增测量项目,如:
● 新增测量项目 L1-MP,同步适配华西分析法、上海九院分析法、McNamara 分析法。
● 在 McNamara 分析法中新增 U1 most Labial- A Perp to FH 测量项目。


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需开通AI看牙功能并具备相关权限,规则随版本自动更新。配置或管理入口:患者 → AI看牙分析结果 → 侧位片分析结果
3.4. 【AI看牙】全景片/口内照AI分析失败提示
版本/权限:AI看牙相关权限
其他限制:需开通AI看牙功能
【功能介绍】
1. 在患者影像页面上传全景片、口内照并发起 AI 分析后,若照片拍摄不满足医学采集规范导致分析失败,系统会明确提示失败原因,提示:不符合标准,影像质量不符合AI分析的标准。

2. 如需重新执行 AI 分析,将鼠标悬浮在页面AI分析按钮上,会弹出相同提示,快速确认当前影像无法分析的原因。
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需开通AI看牙功能并具备相关权限,规则随版本自动更新。配置或管理入口:患者 → AI看牙分析结果。
4. 营销工具
4.1. 【会员】会员名称长度优化
版本/权限:会员体系设置权限
【功能介绍】
1. 进入会员体系设置,新建或编辑非等级会员,在会员名称中输入完整名称并保存,最长支持100个字符。

2. 等级会员的名称规则不受本次调整影响。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需具备会员体系设置权限,无需开启功能开关。仅适用于非等级会员。配置或管理入口:会员与卡券 → 会员体系设置 → 新建/编辑非等级会员
5. 库房管理
5.1. 【库存】商城商品自动匹配库房分类
版本/权限:库房设置权限
其他限制:需开启“使用商城分类”设置
【功能介绍】
1. 在库房设置中开启“导入/匹配商城标准库物品时直接使用商城的分类作为所属类目”,并保存。

2. 从商城标准库导入商品或从商城采购单新增物品时,系统自动匹配商城一、二、三级分类。


3. 诊所已有相同分类时直接使用,没有对应分类时自动创建。导入完成后可在物品列表中检查所属类目。
4. 关闭开关后,只影响后续导入或匹配的商品,已生成的分类不会自动删除。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需具备库房设置权限,并开启“导入/匹配商城标准库物品时直接使用商城的分类作为所属类目”开关。配置或管理入口:库房管理 → 库房设置
5.2. 【库存】商城会员卡不再生成库存单据
版本/权限:库存相关权限
其他限制:仅适用于商城会员卡商品
【功能介绍】
1. 正常采购商城会员卡后,系统不再生成采购入库单或待入库任务。
2. 退货商城会员卡后,系统不再生成退货出库单或待出库任务。其他实物商品仍按原流程生成库存单据。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随版本自动生效,无需开启开关。仅适用于商城会员卡类虚拟商品。配置或管理入口:商城采购及库房单据页面
6. 管理工具
6.1. 【收费项目】项目类型管理
版本/权限:收费项目设置权限
【功能介绍】
1. 进入收费项目设置,新增或编辑收费项目,在“项目属性”中选择技术服务、耗材、普通药品、麻药、精药或精麻药后保存。

2. 需要统一维护时,可勾选多个收费项目,批量修改项目属性或费用类型。

3. 设置后,收费项目列表、开单选项目区域和收费单明细会显示“技、材、药、麻、精、精麻”等标识;未设置属性的项目不显示标识。

4. 导入和导出收费项目时,可通过“项目属性”字段批量维护项目类型。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需具备收费项目设置权限。项目属性标识默认显示;如不需要显示,可开启隐藏开关。配置或管理入口:管理后台 → 收费设置 → 收费项目设置
6.2. 【收费组合】新增与列表管理优化
版本/权限:收费组合管理权限
【功能介绍】
1. 在组合列表中,可按大类、小类查看组合,并展开检查组合中的项目明细。
2. 勾选组合后,可批量修改类目或批量删除;单个组合支持编辑和复制。组合名称允许与普通收费项目名称相同。
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需具备收费组合管理权限,无需额外开启功能开关。配置或管理入口:管理后台 → 收费设置 → 收费组合
6.3. 【电子发票】票面按项目大类合并展示
版本/权限:电子发票相关权限
其他限制:百旺电子发票渠道;需由后台开启诊所级开关
【功能介绍】
1. 后台开启“电子发票是否合并展示项目大类”后,开具电子发票时,票面按收费项目大类汇总展示,不再显示项目明细。
2. 发票预览、蓝票和红冲票据均按相同规则展示。关闭开关时仍按原方式展示项目明细。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仅适用于百旺电子发票渠道,需由后台开启诊所级开关。配置或管理入口:电子发票开具及预览页面
6.4. 【财政电子票据】浙江渠道开票与票据管理
版本/权限:电子发票相关权限
其他限制:仅适用于已开通浙江财政电子票据的诊所
【功能介绍】
1. 已开通浙江财政电子票据的诊所,可按配置完成蓝票开具、红冲及开票结果查询。
2. 票据领用后,系统记录领用号段和使用情况;需要时可补录票据领用记录。浙江渠道不显示“开票点设置”页签。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仅适用于已开通浙江财政电子票据的诊所,需完成渠道及开票配置。配置或管理入口:电子票据 → 开票管理/票据管理
7. 开放平台
7.1. 【技加工】接口创建后由人工提交
版本/权限:技加工相关权限
其他限制:适用于通过OpenAPI创建或编辑技加工单的诊所
【功能介绍】
1. 通过OpenAPI创建或编辑技加工单后,系统只保存单据,不会立即同步至技加工厂。
2. 进入e看牙查看“待提交”的技加工单,业务人员确认内容后点击“提交”,再同步至技加工厂。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适用于通过OpenAPI创建或编辑技加工单的诊所,需具备技加工权限。配置或管理入口:技加工管理 → 待提交技加工单
8. 医保卫监
8.1. 【医保】医保挂号优化
版本/权限:医保相关权限
其他限制:需开通医保挂号相关配置
【功能介绍】
1. 打开患者就诊页面,查看预约记录中的医保挂号状态。
2. 对于未取消且尚未完成医保挂号的预约,点击“医保挂号”,提醒患者出示社保卡或电子凭证并完成读卡。
3. 挂号成功后,系统保存医保就诊信息并更新预约状态;操作失败时,按页面提示检查卡片、电子凭证或医保配置后重新操作。
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诊所需已开通对应地区医保,并由实施或客服完成医保挂号配置;操作人员需具备医保相关权限。配置或管理入口:患者 → 患者就诊/预约记录
8.2. 【传染病上报】诊断数据更新
版本/权限:相关业务权限
【功能介绍】
1. 新建或编辑传染病上报记录时,在诊断字段中搜索疾病名称或ICD-10编码,并选择新版目录中的诊断。
2. 核对患者及上报信息后提交。目录更新不会自动修改历史上报记录。
【配置/管理说明】
随版本自动更新,无需开启功能开关;需具备传染病上报相关权限。配置或管理入口:传染病上报 → 诊断选择